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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用人单位办理毕业生就业落户手续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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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 14: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我市用人单位和在我市就业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请上“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按“毕业生、用人单位如何注册”的要求注册,并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请到以下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1、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点:江岸区车站路1号);
2、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 (地点:武汉市洪山区鲁巷光谷街1号光谷广场三楼);
3、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的联系方式:

1、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 邮编:430015
联系电话 027-82835095 82785752 传真电话:027-82853307

2、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巷光谷街1号(光谷广场三楼) 邮 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 67885589 传真:027-67885551

3、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道2号 邮 编:430056
联系电话:027-84892274 84210863 传真:027-84890727

三、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级报到证已开往武汉市毕办的武汉生源毕业生请注意

1、落实单位前不需要到市毕办报到,省级报到证不过期,但要保管好;
2、毕业生持毕业证、原注销户口本或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到区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3、毕业生的档案和党组织关系转往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邮编:430014,电话:027-82845012),档案免费保管2年;
4、毕业生请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注册上登记和了解需求信息,也可在武汉人才网进行求职登记。
5、普通高校毕业生请到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未就业登记手续。
6、在汉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按“武汉市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在外地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由市毕办在其报到证上盖章后,到省毕办(或回学校)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四、用人单位如何上报年度需求信息

凡本市需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均应在网上及时上报接收毕业生的年度需求信息,以利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和上级部门掌握我市的人才需求情况。

(一)上报年度需求的时间从上一年的10月开始,用人单位开始上报签约前,必须要有上报本年度需求的记录。
(二)已注册单位上报年度需求的具体步骤:
1、进入"单位"专区,点击"上报需求",先查看"注意事项",按要求选择填写各项。
2、注意选择"需求年度": "需求年度"应选择接收毕业生的所在年份(即到市毕办办理接收毕业生就业落户手续的所在年份)。
3、单击"专业代码"处,弹出约屏幕三分之一大小的"专业代码查询"界面(若弹不出窗口,请关掉拦截窗口或防火墙;若窗口很小,请在下载中心下载"IE6.0简体中文版",在解压文件中找到IE6并安装,机子从起即可),在"关键字"内填写所查专业的汉字,单击"查询",找到所查学历代码,单击代码处即可。
4、若查不到所需学历的专业,请速与我们联系(电话:82401148)或网上留言,我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增补上去。
5、若上报需求的毕业生已招收,可在"需求查询及修改"中点击"职位",填上"已招人数","提交"后,即可显示"已招人数"。

五、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武汉毕业生就业网上注册

(二)用人单位凭签约毕业生提供的身份证号和上报密码在网上上报签约(选调生、“三支一扶”毕业生由区人事主管部门上报签约),行政事业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在网上核准。

(三)签约经市毕办核准后,毕业生(或单位)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武汉市属中专学校毕业生除外)、毕业证、户口证明(如户口迁移证明、户口本等证件),录为公务员和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供市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录为公务员的文件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卡,到市毕办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中的任何一个服务窗口核对,并办理报到入户手续。没有省级报到证的毕业生,可领取《武汉市毕业生接收函》,回学校和到省毕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毕业生持市毕办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明,到拟落户区的公安户政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和单位上级主管(或代理)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五)武汉生源毕业生回生源地落户,凭入学前原注销户口或公安派出所证明、毕业证(或学校证明),到拟落户的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六)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和变更就业单位(即改派)
1、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一年内,需变更就业单位的,应持原就业单位及上级主管(或代理)部门的改派意见和新就业单位及上级主管(或代理)部门的接收意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证明,到市毕办的服务窗口办理网上解约和变更单位手续。新接收单位属我市的,应按工作程序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2、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一年后,若需变更就业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按人才流动的相关手续办理。
(七)联系方式:
1、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 邮 编:430015
咨询电话:027-82401148 传真:82402151

2、各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的联系方式:
(1)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车站路1号 邮 编:430014
联系电话:027-82835095 82785752传真:027-82853307

(2)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巷光谷街1号(光谷广场三楼) 邮 编:430074
联系电话:027- 67885589 传真:027-67885551

(3)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道2号 邮 编:430056
联系电话:027-84892274 84210863 传真:027-84890727

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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